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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陀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办法
2007年04月16日
(2007年4月6日区教育系统一届二次教代会)
1
、本次大会表决方法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。
2
、对于表决事项,每位代表可以行使“同意、反对、弃权”三种权利,但每一次表决,只能行使其中一种权利。
3
、表决事项需得到全体代表
半数以上同意,方为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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